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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 廣東優科檢測 發表時間:2023-05-18 瀏覽數量:
三綜合振動試驗是指在振動試驗基礎上再增加環境耐久性試驗,也就是在振動測試進行的同時,產品還要固定在溫濕度箱內,根據要求施加溫度和濕度條件,在一定的溫濕度參數下進行振動測試。
三綜合振動試驗是為了測定產品設計結構上的薄弱環節。通過該試驗的實驗結果數據,產品生產廠家可以發現產品在預設的使用環境下的工作狀況和使用壽命,從而更加精確產品的維修條件,保證產品批量生產的質量。
- 在產品研發階段做振動測試能夠找出產品設計制造中哪些部件存在可靠性方面問題,以便對產品設計結構和生產工藝進行及時的改進和提高。
- 溫濕度試驗則屬于氣候環境類耐久試驗,通過耐久試驗可以考察產品在特定使用環境下的工作壽命。特別是對于一些在嚴苛環境下使用的產品,環境耐久試驗的結果幫助計算出產品的預計使用壽命和最大使用范疇。
- 試驗過程將產品固定在有溫濕度箱體的振動臺上,使得振動試驗和溫濕度試驗相結合。試驗開始前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設置試驗周期、振動頻率、環境溫度值等,試驗時按照設定值進行一定次數的循環。
- 試驗樣品:行車記錄攝像頭
- 試驗數量:3PCS
- 安裝狀態:模擬實際裝車狀態,一定角度固定到治具上
- 工作模式:模式3.2(即連接線束,以典型運行狀態試驗)
- 試驗電壓:DC14V
- 試驗軸向:X、Y、Z軸(對應汽車橫向、縱向、垂向)
- 試驗時間:8h/軸向,共24h
三綜合振動試驗結束后對樣機進行檢驗,包括結構損壞、零部件松動、材料破裂、功能異常等,根據檢測數據提供檢測報告。
- GB/T2423.35、IEC 60068-2-53 《環境試驗 第 2 部分:試驗和導則 氣候(溫度、濕度)和動力學(振動、沖擊)綜合試驗》
- GB/T 28046.3-2011 《道路車輛電氣及電子設備-第3部分:機械負荷》
- ISO 16750-3:2012 《道路車輛電氣及電子設備-第3部分:機械負荷》
- SMTC 3 800 001-2017 《上汽-通用電器零部件測試方法》
- CVTC 37002-2019 《上汽乘用車-通用電子電器零件測試規范》
- VW-80000-2017 《大眾-汽車電氣和電子部件 試驗項目》
- JA 3700-MH-2-2015 《一汽-乘用車電氣電子零部件技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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